室外健身器材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GB 19272-2011《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》,这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并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。该标准对室外健身器材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标志、包装、贮存及管理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。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:
一、技术要求
1.安全使用寿命: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应不小于8年,超过安全使用寿命的器材应报废拆除。在安全使用寿命内,供应商应确保易损件损坏前及时维修、更换。
2.材料要求:器材使用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应不超过标准规定,以防止对使用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。
3.结构设计:器材不应有对使用者头部、颈部、躯干、手及手指、脚部产生卡夹、剪切、挤压危险的结构。不应具有造成衣物、头发钩挂或缠绕危险的结构。活动类器材脚踏部位应有防滑措施,摩擦系数应不小于0.5。运动幅度过大的器材应有限位装置。滚筒、转盘类等快速转动形式的室外健身器材,应具有阻尼装置以防止转动惯性对使用者造成伤害。
4.防腐涂层:器材防腐涂层经过800小时人工加速老化试验后,不低于装饰性综合老化性能的2级,涂层按标准冲击试验后无裂纹、剥落等现象。
5.特定器材要求:室外篮球架的篮板和室外乒乓球台台面的材料、防水性能、结构尺寸、抗冲击强度、刚性、预埋件结构强度及乒乓球台面弹性应符合标准要求。轴承的选择应考虑器材的使用寿命和受力条件,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水、防尘措施。不得采用翻新轴承、尼龙轴承、粉末冶金轴承。具有超过600mm跌落高度的和(或)强制使用者身体运动的室外健身器材,在所有的碰撞区域应有着陆缓冲层,缓冲材料的选择及安装应符合标准的规定。
二、试验方法
标准中规定了各项技术要求的试验方法,包括但不限于表面圆角、易接触的管材末端、突出物、用于握持的支撑部位横截面尺寸、用于抓紧的支撑部位厚度、完全闭合开口、未完全闭合开口、身体卡夹、脚或腿的卡夹、手及手指剪切、挤压和卡夹、缓冲装置等项目的测试方法。
三、标志、包装、贮存及管理维护
标准还对室外健身器材的标志、包装、贮存及管理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,以确保器材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。
四、适用范围
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公园、体育公园、休闲广场、社区、农村健身场所等户外场地安装的各类健身器材,包括健身单杠和双杠、秋千、荡椅、天梯、肋木架、太空漫步机、健骑机、跑步机、椭圆漫步机、蹬力训练器、上肢牵引器、滑梯、儿童组合乐园、户外篮球架、户外乒乓球台等一系列室外健身器材。
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室外健身器材行业的整体水平,提高器材的耐久性和安全性,为全民健身工程提供有力保障。同时,也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,促进室外健身器材行业的健康发展。